什么是长期探访准证持有人的预批准同意函(PLOC)?
- 已发布: 2026年5月5日
PLOC 允许符合资格的 LTVP/LTVP+ 持有人在尚未落实工作机会的情况下在新加坡工作。通常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包括:持有 ICA 签发 LTVP 的新加坡公民或 PR 的配偶或未婚子女。请在向 ICA 申请或续签 LTVP 时一并申请 PLOC。
申请资格
持有 ICA 签发的 LTVP 或 LTVP+ 的新加坡公民或 PR 的配偶或未婚子女。PLOC 由 ICA 在 LTVP 申请流程中一并处理。
申请方式
在向 ICA 申请或续签 LTVP 时一并提交 PLOC 申请。符合资格者,PLOC 将与 LTVP 同步签发。
主要优势
允许 LTVP 持有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工作并担任董事职务。PLOC 在相关规则框架内,为持有人拓展了就业及董事任职的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