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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准证持有人能否在新加坡创业或管理公司?

  • 已发布: 2026年5月5日

一般而言不可以。如需主动管理业务,须转换为 创业准证就业准证(EP) 。在准证注销后持有 短期探访准证(STVP) ,可登记为股东,但不得担任唯一董事或从事工作活动。如需担任唯一董事并继续留在新加坡,则须申请 EP

参与公司业务的选择

转换为创业准证或 EP,以创办或管理公司。上述准证允许持有人更主动地参与公司事务。

注销后持有短期访问准证期间

可登记为股东,但不得担任唯一董事或从事工作活动。STVP 为临时性质,不可替代工作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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