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雇员的强积金供款是什么?
- 已修改: 2026年5月18日
强积金(MPF)是香港政府设立的强制性退休保障计划。所有18岁至65岁以下的长期及临时雇员,以及自雇人士,均须加入强积金计划。
MPF 主要優點:
- 提供稅務優惠的退休儲蓄方式,僱主及員工雙方的供款均可扣稅。
- 可攜性強:員工轉職時可將 MPF 帳戶一併轉移。
- 詳細保障範圍可瀏覽積金局(MPFA)網站查閱。
強制供款比率:
- 月薪低於 HK$7,100:僱主供款 5%,員工毋須供款。
- 月薪介乎 HK$7,100 至 HK$30,000:僱主及員工各供款 5%。
- 月薪超過 HK$30,000:僱主及員工各供款上限為 HK$1,500。
僱主供款要求:
- 員工須先完成入職手續,並在香港受僱。
- 首次供款於受僱滿 60 日後到期。
- 是否符合資格,取決於僱傭合約的簽署地點、薪酬的支付方式(僅透過香港銀行帳戶支付的款項方可計算),以及員工履行職務的所在地。
- 若員工尚未完成整個月的受僱期,或可適用 MPF 假期安排。
MPF 提取規則:
- 年滿 65 歲的員工可提取 MPF 累算權益。
- 未滿 65 歲的員工,若永久離港、罹患末期疾病,或有未償債務而債權人可就 MPF 儲蓄提出索償,則可申請提取。
- 提取款項通常於申請後數週內完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