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境外稅務申索?何時適用?
- 已發佈: 2026年5月8日
境外稅務申索允許公司就在香港以外所得的利潤申請 0% 利得稅。
資格要求:
- 客戶、供應商及合約均不在香港。
- 在香港並無實體辦公室、僱員、網站主機、倉儲、貨運或任何業務活動。
- 管理人員或董事不在香港作出業務決策。
- 在香港並無擁有或租用任何物業。
- 每年在香港的實體存在不超過 60 天。
申請及時間表:
- 於每年的利得稅報稅表及經審計財務報表中提出申索。
- 香港稅務局或會提出查詢,要求提供文件以核實利潤來源。
- 每次查詢須於 1 至 2 個月內作出回覆。
- 境外狀態通常有效期為 3 年,前提是業務運作仍保持在境外進行。
風險:
- 因證據不足而遭拒絕,將須承擔全額利得稅責任。
- 境外申索並不豁免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稅務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