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應如何計算?
- 已發佈: 27 May 2025
- 7 分鐘閱讀
- 經營一家企業

Elizabeth Kwong
作者
Elizabeth Kwong 是 Osome 的內容專家,致力於為香港的企業家提供量身打造的內容。憑藉簡化複雜商業主題的專業能力,她確保部落格成為關於公司註冊、會計及業務發展策略的可靠指南。Elizabeth 的工作幫助本地企業在香港這個充滿活力的市場中應對挑戰,抓住機遇。
對於香港的中小企(SME)僱主來說,處理員工離職或裁員時,了解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和的計算方法以及相關法例至關重要。根據香港《勞工法例》和強積金(MPF)制度,僱主需要清楚知道在什麼情況下需支付這些款項,以及如何合法地計算和處理。本文將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詳細解釋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強積金抵銷安排,以及常見問題,幫助您妥善管理員工離職事宜。
快速摘要
- 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的區別在於,遣散費適用於裁員(受僱滿24個月),長期服務金則針對長期服務員工(受僱滿5年)在特定離職情況下的補償。
- 計算方法簡單,兩者均以「每月工資 × 2/3 × 服務年數」計算,工資上限為22,500港元,可追溯連續服務年資。
- 強積金抵銷減輕負擔:僱主可利用強積金的僱主供款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確保合規同時降低財務壓力。
遣散費是什麼?
遣散費是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在特定情況下由僱主支付給被裁員的員工的補償金。它的目的是為因公司裁員而失去工作的員工提供經濟支援,幫助他們渡過過渡期。
遣散費適用於以下情況:
- 員工因裁員(redundancy)而被解僱;
- 員工已連續受僱不少於24個月;
- 解僱原因不是員工嚴重過失或紀律問題。
長期服務金是什麼?
長期服務金是另一種根據《僱傭條例》支付的補償金,適用於長期服務的員工在特定情況下離職時。它的目的是獎勵員工的長期服務,並在特定離職情況下提供經濟支援。
長期服務金適用於以下情況:
- 員工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
- 員工因以下原因離職:
- 被僱主解僱(但非裁員或嚴重過失);
- 固定期限合同屆滿而未獲續約;
- 員工因健康原因無法繼續工作;
- 員工年滿65歲或以上並選擇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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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停工?與裁員分別在哪?
停工(lay-off)和裁員(redundancy)在香港勞工法例中有明確區別:
停工
指僱主因業務需求暫時減少,導致員工在連續4星期內至少有2星期,或連續6星期內至少有3星期,工時或收入少於正常一半的情況。若員工在此情況下選擇離職,可被視為「推定解僱」,有權申領遣散費。
裁員
裁員是遣散費的主要適用情況,指僱主因業務重組、縮減規模或關閉業務而永久終止員工的職位。
簡單來說,停工是臨時性質,而裁員是永久性質。兩者均可能觸發遣散費的支付,但前提是員工符合資格(如受僱滿24個月)。
何時必須支付長期服務金?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需在以下情況支付長期服務金:
- 員工連續受僱不少於5年,且因非裁員原因被解僱(例如業務重組但非裁員)。
- 員工因健康問題無法繼續工作,並提供醫生證明。
-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通常為65歲)並選擇離職。
- 固定期限合同結束且不續約。
- 員工在受僱期間不幸去世,其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管理人可申領長期服務金。
若員工因嚴重過失(如違反公司紀律、欺詐等)被解僱,僱主無需支付長期服務金。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相同,根據員工的服務年資和月薪計算,公式如下:
計算公式
-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 每月工資 × 2/3 × 服務年數
- 若服務年資不足一年,則按比例計算。
每月工資定義
- 按員工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包括基本工資、津貼、佣金等,但不包括非經常性獎金或福利。
- 工資上限為22,500港元(根據最新法例)。
服務年資
- 從員工開始受僱之日起計算,直至解僱或離職日。
-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詳見例子。
例子
員工月薪為18,000港元,服務年資為7年。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即是 18,000 × 2/3 × 7 = 84,000港元。若員工月薪超過22,500港元,則以22,500港元作為計算上限。
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根據《僱傭條例》,服務年資可以追溯至員工開始受僱的第一天,即使中間有合同變更或轉換僱主(例如公司合併或轉讓),只要僱傭關係連續不中斷,均可計算在內。
若員工在不同一公司工作,但公司之間有業務轉讓,服務年資可能連續計算。 員工因短期離職(例如少於12個月)而中斷服務,可能影響年資計算,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強積金抵銷遣散費的安排
根據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僱主可以利用強積金計劃中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支付。這是為了減輕僱主的財務負擔,同時確保員工獲得應有的補償。
以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 抵銷金額:
- 僅限僱主在強積金計劃中的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如有)可用於抵銷。
- 員工的強積金供款不可用於抵銷。
2. 抵銷限制:
- 抵銷金額不得超過應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總額。
- 若僱主的強積金供款不足以抵銷全部款項,僱主需支付差額。
抵銷程序
- 僱主計算應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向強積金受託人查詢僱主供款的累計金額。
- 提交抵銷申請,強積金受託人會將可抵銷的供款金額轉交僱主。
- 僱主將扣除抵銷金額後的餘額支付給員工。
例子
假設員工應得遣散費為50,000港元,僱主在強積金計劃中的累計供款為60,000港元。僱主可從強積金提取50,000港元抵銷遣散費,無需額外支付。若強積金供款僅為30,000港元,僱主需額外支付20,000港元給員工。
總結
作為中小企僱主,了解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及強積金抵銷安排,能幫助您合法合規地處理員工離職事宜,降低潛在的勞資糾紛風險。建議您定期檢視公司的人力資源政策,並在需要時諮詢專業會計或法律顧問,確保符合香港勞工法例的要求。
常見問題
員工主動辭職能否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辭職無權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除非屬於「推定解僱」(如停工)或符合長期服務金的特定條件(如健康問題或退休)。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可以同時領取嗎?
不能。員工只能根據離職原因領取其中一種款項。
遣散費是否需要納稅?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通常免稅,但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士以確認具體情況。
僱主不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怎麼辦?
員工可向勞工處求助,或通過勞資審裁處追討欠款。
強積金抵銷是否影響員工的退休保障?
抵銷僅涉及僱主供款及員工自願性供款部分,不影響員工那部分的強積金供款,但可能減少員工的強積金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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